【重磅】2020年河南专升本招生工作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20〕18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当前,我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返校复学工作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畅通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衔接渠道,更好地满足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本科阶段教育的愿望,经研究,2020年继续开展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河南省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现实表现良好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并于2019年至2020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前退役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
1.招生高校和专业,详见《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文下达。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详见《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凡不符合《护士条例》规定的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条件,且不能对照本科护理学专业安排专升本考试的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等专科专业,不得擅自安排招生。
2.我省2020年启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纳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体工作框架统筹安排,按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单列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对招收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进行单独录取。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开设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按时入学,上得起学,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3.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升本招生继续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录取比例在教育部规定的30%基础上适度扩大。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全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并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要求选择报考专业,填写《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见附件3)。退役士兵填写《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见附件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填写《2020年河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见附件5)。
2.资格审核。考生高职(专科)毕业高校是考生资格审核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逐一对报名参加专升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县级招办要逐一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复核;本科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学籍学历管理要求,对经省招办统一录取的专升本学生进行资格再确认,重点加强对学生前置学历的审核,经审核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在2020年不能按时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录取和入学资格。各高校务必于2020年6月15日至19日携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附退役士兵身份证、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复印件)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备案手续。
3.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统一通过网上报名。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擅自更改学籍信息或个人其他信息者,均属于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其报考、入学资格。按政策规定进行学籍异动者,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务必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异动手续,不得影响学生专升本报名和考试。退役士兵考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考试报名。省教育厅不统一组织专升本考生体检,新生入学复查是否体检,由高校根据需要自定。
四、考试和录取
1.考试。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考试《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考试《公共英语》)、专业综合(体、音、舞、美专业为专业加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规定的考试课程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招办另行通知。
2.录取。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统一录取。划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线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高校择优录取,并将《录取通知书》以可靠方式邮寄给考生本人。
五、入学相关事宜
1.入学管理。被录取考生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高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专升本招生超过30人的专业,高校要进行单独编班,科学制定培养方案,认真做好课程衔接教学和人才培养;确不具备单独编班条件的,可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本校同一专业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资助等执行同样的政策标准。
2.学籍注册。各高校要在做好学生入学资格审核的基础上,于9月25日前将本校专升本学生资格确认情况报告及电子数据(依据教育部学信网录取数据格式)报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由省教育厅统一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注册。各高校依据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录取信息注册学籍。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或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高校要在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高度关注。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安排,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序、顺利推进。
2.做好疫情防控。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精神,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精心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协调本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命题、制卷、评卷等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要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我省2020年专升本招生政策,特别是加大对2020年专升本扩招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专升本专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广大考生知悉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严肃招生纪律。各涉考涉招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阳光高考”要求,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禁令,扎实做好相关环节的工作。严禁高校对在校高职(专科)学生开展专升本应试教育。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省教育厅设立监督电话(0371-69691252)和举报邮箱(hnzsbks@163.com),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违规招生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请各级教育部门将此通知传达至同级招办。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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